新闻学界围绕新闻价值的讨论四百年来从未停歇。当下,国内新闻学界对新闻价值的理论讨论集中在新闻价值的定义和内涵,大家通常将新闻价值分解为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五要素。然而这种基于本体论和功能主义的探讨,严重阻碍了从认识论角度与时俱进地理解新闻价值。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历史上从没有一种统一的关于新闻内涵的共识,当然也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放之任何历史时段均成立的关于新闻价值的共识。比如,新闻的内涵和新闻价值的标准通常会因为时间感、空间感、速度感和社会关系的重构而发生变化,而现在看来,导致这种框架性重构的重要原因与技术的突变有关。正像杨保军所分析的那样,目前关于新闻价值的研究集中于特殊个案而忽略了普遍意义,从整体、长期、持续的新闻价值研究层面来说,传统的新闻价值取向和新兴媒介类型的价值研究取向之间的张力应当是新闻价值研究新的生长点。①事实上,网络新媒介的技术革命已经改变了新闻生产方式以及人们对新闻的理解,如果依然在固有的大众传播语境下观照新闻价值,那么我们将无法真正理解互联网时代的新闻活动。因此,本文想就媒介革命与新闻价值之间的关联做一点初步的探讨,因为这个问题目前仍然缺少技术哲学的观照。
延迟性的终结和空间的释放
相比于历史上的一切传媒,大众传媒的特点就是极大地缩小了新闻报道与新闻事实之间的时距,因此在伊尼斯那里,大众传媒尤其是广播电视,必然是空间偏向。但有趣的是,相比于互联网,大众传媒一定是时间偏向的,因为在互联网上我们通常感受不到时距,但我们在互联网作为参照系的时代,完全可以体认到出版周期的漫长,甚至是一个电视新闻制作周期的漫长。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发现,传统的新闻生产是建立在延迟性基础之上的。正是因为存在时距,我们才可能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叙事,才可能选择值得报道的媒介事件,才可能选择以何种方式来呈现这一媒介事件,于是才有新闻价值一说,也才有新闻真实性的问题。我们探讨的新闻价值是一种“事后”的选择标准;我们探讨的新闻真实,则是指在转述过程中我们可以容忍的新闻生产方式。然而在互联网的时代,这种延时性被终结了。时间框架的改变,改变了传统新闻价值赖以存在的时间感。
新闻价值是新闻从业人员作出职业判断所依据的标准,而职业判断必然要建立在新闻延迟性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说,传统新闻业的基础是延迟性,新闻宣传的基础同样也是延迟性。传统的新闻媒体通过筛选新闻线索,选取其中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并通过采编人员的调查、核实,最终呈现出一篇新闻,个中的环节必须要一定的时间来厘清和冷却驳杂的信息和线索,延迟性就是专业的新闻从业者的用武之地。但是在新媒体时代,新闻对时新性的要求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时新性发展成了实时性,受众对于延迟性的容忍度降到极低的程度,人们等不及审慎的判断和理性的加工,要求在新闻发生的同时就知情。丁柏铨将新媒体的新闻生产模式概括为全历史、全受众、全天候三个维度,②任一时刻任一地点发生的事件均可假社交媒体之手即时转化为新闻。
这里呈现出一个有趣的悖论,传统媒体声称新闻价值的要素在于时效性,但是它们存在的前提恰恰是延迟性。没有了事件发生和报道产出之间的时间差,传统媒体在选择、呈现、可靠性和权威性方面的优势便荡然无存;但如果坚持这种延迟性,就总是落后社交媒体一步,在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层面处于极度被动的状态。最常见的情况是,早在新闻从业人员确定事实的新闻价值之前,网络上可能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又或者已经成为过时的旧闻。
这是一个将新闻线索当作新闻来呈现的时代。前些日子在连云港发生的关于核废料处理企业选址的群体性抗议事件,仅仅就是发端于一个具有可能性的新闻线索。只言片语、不确定的猜测或是无主的传言都可以成为新闻,《卡梅伦或将成为北约秘书长》《有人猜测中国正研究遏制资本外流新办法》《美国劳德代尔堡国际机场枪击事件的嫌疑人据称是美国退役军人》……这些含糊不明的新闻标题无法提供一个得到确证的基本事实,而只是传达一些捕风捉影的新闻线索。而反转新闻成为媒介文化热点则更是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一个热点事件的出现,紧随其后的是对最初版本叙事的颠覆,以及对于颠覆的颠覆,社交媒体上新闻热点层出不穷,但是人们再也无法轻易相信任何一种说法,面对新闻所采取的最为明哲保身的态度就是观望和质疑,等待反转和再反转的出现。例如借助去年年底在社交网络刷屏的“罗尔事件”,起初是罗尔为女儿众筹治疗费用,然而随着相关人士披露的信息,舆论风向从同情、帮助罗尔一家变成了网民共同声讨罗尔借女儿的病情炒作等等,然而无论是事件本身、还是使得事件出现反转的重要线索及其来源,如当事人周围的知情人士等,都是未经确认和求证的,最后事件本身已经在众声喧哗中被忽略和遗忘。在这个过程中,主宰受众注意力的始终是感性的、冲击性的信息碎片,人们等待着新的碎片带来新的反转,期待着“打脸”和“反打脸”,而非等待真相在叩问和追查中逐渐浮现。信息的沉淀和真相的披露需要时间,而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热点都是转瞬即逝的。
然而问题的复杂性还不仅于此。网络对受众进行技术赋权,使得新闻生产再也不是专业的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的专利,而是从职业化逐渐向社会化过渡,于是,空间被彻底释放了。在社交媒体的平台上,新闻生产的节点扩散到无处不在的角落。每个受众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因此整个世界可以被技术同步地汇集在自媒体的平台上,成为碎片化的景观:“自媒体的使用者所披露的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可以在异常广阔的空间范围内传播,甚至可以跨国界传播。不仅可以传抵目标传播对象,而且可以更多地传抵非目标传播对象。”③这样做导致的结果就是空间感被无限地弥散了。这种弥散带来的结果极大地冲击着公众的观念序列,使他们无法判断哪些信息更重要、更值得关注,不知道如何判断信息的真假及其意义。这种空间上的弥散将实时性带来的不确定性无限放大了。
重构的传受关系
尽管我们并不一定认同文化研究对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但费斯克的某些观点还是值得回味的,他认为大众文化不是统治者批量生产出来自上而下强加给公众的,他坚定大众文化的意义是由大众自己创造的。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看,这种说法未必站得住脚,但从现象与行动层面来看,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长期以来,新闻价值理论都是坚定地站在传播者那一边来思考问题的,这说明了传播者的权利。所谓的重要性和显著性,均是从传播者议题设置的角度提出的;而所谓的接近性和趣味性,也是传播者想象出来的接近性和趣味性。公众到底怎么看待某一新闻,什么是公众最关注的内容,在大众传播单向性的特征之下,既不太容易了解,也没有必要了解。所以传统媒体是根据他们“想象”中的受众的兴趣来决定他们的新闻选择标准的。这是与大众传媒的技术平台所设定的传受关系——以传播者为中心的信息撒播紧密关联的。然而社交媒体的技术方式完全颠覆了这种关系,权利也正在发生转移。正如黄旦所分析的那样,社会所依循的线性因果逻辑被打破,去中心化的、波浪式涌动的网络化社会已经成为无可扭转的现实。在大众传播的语境中,媒体是信息传播的中枢,而网络化的社会中,媒体的权威受到强烈冲击,大众传媒已经不再是一种独立的渠道,与众多的UGC一样,它也只是社交媒体上内容的生产者之一。
黄旦强调说:“作为一个节点,衡量专业新闻传播机构的不再是独家或者什么原创性新闻,而是接入点和到达点的数量,转化转换数据的能力和水平。”④在社交媒体上,转发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没有转发就等于没有传播。而转发者本身对于新闻价值的界定便决定了什么是新闻。“在新媒体时代,作为一种行动的新闻接受活动,充满着主动搜索和互动交流。尽管在传统媒体时代这些行动也同样存在,但在新媒体出现以后,它再也无法无视这种互动对传播的重要影响。所以,评判新闻价值的标准理应从文本转向受众(或者准确地说是用户)的行动。”⑤转发者通常将转发什么内容看作是自身角色扮演的一部分,而转发者的角色扮演显然与以“社会公器”自居的大众传媒完全不同。转发者不需要考虑新闻的公共性、重要性和显著性,他也不需要考虑他转发的是段子、鸡汤还是真实的新闻,他只需要关心转发的内容是否有助于塑造自我的形象。所以转发者也就是传播者,是一种全新的传播者。这种传播者的新闻价值观需要得到高度的重视:“社交媒体内容的提供者要将自己的用户当作传播者,考虑传播者通常愿意向他的社交圈发送什么内容。因此,能够体现用户品位高雅独特、道德高尚、个性阳光、富有情趣并且真正有品质的文章和图片通常更容易被转发。相反,那些可能产生臭豆腐效应的黄色新闻或性暗示新闻,则可能虽然仍有受众,但不会被大量转发。”⑥这种全新的新闻价值观已经混淆了传统新闻业自以为划分清楚的信息边界,一切的价值都在被重估。“真实、客观等理念将会重新遭到估量,由于网络关系中有着各种层面的诠释群体,意义的建构将成为重点。”⑦
在这轮传受关系重构以后,传统新闻价值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存在合法性问题。受众日常所关注的新闻是零星的碎片信息和实时性的公民新闻,以及供他们聊以打发闲暇时间、转移注意力的趣闻和谈资,是一拨又一拨刷屏的段子和热点,而这些都不以传统的新闻价值为参照,也不符合作为行业伦理的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能取得受众关注的新闻通常是轻松有趣的、情感导向的,或是耸动的,或与一定的受众人群有利益相关,但未必和接近性、重要性、显著性等价值有关。在新媒体时代,新闻价值的改变实质上是“新闻边界发生游移,新闻的外延不断扩展,更多的信息被泛化为新闻,比如服务信息、生活故事、身边琐事等等”。⑧在网络的语境中,新闻工作者无法再依靠新闻价值作出判断,而是依靠感性的经验,揣测怎样的新闻能带来更高的阅览量和点击量。
重塑新闻价值:跟风抑或引领
认为新闻价值是新闻的起点和终点的说法是十分有道理的,因为新闻价值内蕴着新闻行业从业者的职业想象,新闻从业人员脑海中关于新闻价值的认识在实践层面上决定着他们如何判断什么样的事实可以被加工为新闻以及生产出怎样的新闻,新闻价值是整个新闻生产流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随着新媒体的飞速发展,时间、空间、速度和关系的转变,意味着权利与秩序都将在新价值观中被重塑。准确地说,人们需要一种新的公共知识来替代大众传媒时代的范式。价值观的重塑当然是一种重大挑战,需要谨慎应对。但如果没有认清这种挑战的实质匆忙应对,则可能导致更大的危机,令人担忧的是,新闻界的多种被动应对方式不是帮助其摆脱危机,而是正在加剧新闻业的危机。
第一种常见方式是想通过提速的方式来应对挑战
由于日渐加快的信息流动节奏无法留给新闻从业人员以充分的时间来筛选和求证新闻线索,来不及完整地挖掘和整理事实,媒体丧失了过滤和处置信息的主动权,因此很多传统媒体向社交媒体学习,迫不及待地将碎片化的新闻线索推到台前,尤其是在自己的“两微一端”上。然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使传统媒体进一步陷入传播谣言的危机中,从而进一步解构了自己权威信息发布者的角色。王辰瑶认为新闻生产领域中的内爆现象,包括“内生产”和“转引式生产”制造了大量的信息泡沫,“只是在这种逻辑下生产出来的报道不仅不能有效地回应人们的不确定性,反而会因为大量的信息泡沫进一步强化这种不确定性。新闻越来越多地变成了一种关于世界的‘言说’,而不是对世界的‘再现’”。⑨与其如此,还真的不如弱化时效性,通过不断核实真相,捍卫和强化自身的专业性和话语的权威性。
第二种常见方式是想通过用煽情新闻的价值观进行一场赌博,赌的是手中的新闻能否吸引眼球和点击率,能否制造轰动效应,摆脱不受关注的困厄局面
2015年以来,有很多媒体在报道中充满了娱乐和消费精神,追求刺激的细节,甚至耸人听闻的描述。在历史上,大众传媒往往可以依靠煽情新闻和故事模式吸引公众的目光,并以此摆脱自身的危机。然而讲段子恰恰是社交化媒体的长项,自媒体可以提供生动性、娱乐性、时效性和互动性更强的故事。所以,除了在伦理上被大众讨伐以外,大众传媒几乎一无所获,他们的新闻专业主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怀疑。
第三种方式就是花很大的精力搞“两微一端”,培养自己的“网红”,迎合受众不断变化的喜好
这是一种想当然的应对方式,以为“+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其结果不仅导致媒体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技术文化和价值观,还使得“两微一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传播流言、违反新闻伦理等进一步损毁原有媒体品牌的美誉度。
上述三种策略之所以不太可能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方法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完全没有看到新闻价值观变革背后的真正动因,只是在自觉不自觉地跟风。这只能说明传统媒体在角色扮演上已经失去自己的方向感,想用新媒体的价值观和技术特性来重塑自己,重新建立自己的话语权。为此,他们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专长。然而从技术偏向来看,在时效性上的争夺,在接近性与趣味性上的争夺,都不是传统媒体所擅长的。更可怕的是,在这场争夺中,传统媒体还有可能赔上自己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而且,新媒体是否值得学习,它目前流行的价值取向真的代表未来方向吗?
在工业革命以来的现代性社会中,新闻依照标准时间循环往复地定时生产,定时出版的新闻是日常生活中时间刻度的一部分,传递着一个宏大的共同体想象,新闻为人们标示出何为重要的事实,设定人们头脑中的议程。但是,互联网打破了同一性、机械化、标准化的原则,打乱了媒体运转所一贯依照的时空节奏,过去整齐划一的时空状态都被新媒体分割得支离破碎。鉴于新媒体已经成为传统媒体的渠道,传统媒体必须重新规划自己的角色,这一过程必然导致各种价值的重新评估。新闻价值一定会被重新界定和评估,因为新闻业的框架一定会因为新媒体的介入而发生深刻的变化。然而,在新的秩序没有形成之前,迎合受众的趣味和学习新媒体的节奏并不是传统新闻业的上上之选。传统媒体的当务之急,可能是思考什么是在新媒体时代更适合自身的时间感、空间感和传受关系,什么是未来人们关注的公共知识,这样才可能重新引领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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